国务院安委会《“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解读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为便于更好理解《规划》,推动《规划》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安全发展摆在治国理政的高度进行整体谋划推进,提出了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思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高,实现了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持续下降。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的重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国家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为做好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
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正处于爬坡过坎、着力突破瓶颈制约的关键时期。安全发展基础依然薄弱,安全生产工作在不同地区、行业和企业之间进展不平衡,各类事故隐患仍然突出,存量风险尚未完全化解,增量风险仍在不断涌现,传统风险与新兴风险交织叠加,安全风险更加集聚,不确定性明显增加。鉴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迫切需要继续坚持全国一盘棋,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在国家层面统筹谋划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目标任务,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为此,按照国家“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应急管理领域“1+2+N”规划体系布局(“1”即《“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为“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领域最上位规划;“2”和“N”即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和消防、矿山安全、防震减灾、装备发展、应急力量建设等规划),应急管理部于2019年7月牵头启动了《规划》编制工作,选调专业力量成立了《规划》编制专班,与《“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及其他规划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
二、《规划》编制过程
《规划》编制主要包括3个阶段:
一是专题研究阶段。围绕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认识,开展了30个安全生产重大课题的研究工作;组织开展了“十三五”规划总结评估,“十四五”规划顶层设计、形势预判分析、目标指标设置、重大工程布局,形成了“四个清单”(问题清单、措施清单、愿景清单、工程项目清单),提出了《规划》基本思路。
二是调研摸底阶段。克服疫情影响,坚持开门问策、集思广益,在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开设了建言献策专栏,在相关媒体发布了意见征集信息,与基层应急管理部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科研院所进行了线上线下交流座谈与专题调研,广泛倾听各方意见,形成了《规划》文本初稿。
三是论证完善阶段。召开了多次《规划》专家咨询论证会,征询了32个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意见;书面征求了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意见,并达成一致。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做好与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及安全生产相关重要文件的衔接,经反复修改,形成了《规划》(送审稿)。
三、《规划》编制的总体考虑
《规划》从服务服从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着眼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在规划思想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在规划重点上,聚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系统回答“十四五”时期“谁来防控风险”“怎么防控风险”“防控哪些重大风险”“用什么防控风险”等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性问题,处理好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政府安全监管与企业安全管理的关系。
在规划布局上,坚持目标、问题、结果导向相结合,生产安稳、生活安定、生命安全相统一,谋划好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解决好当前安全生产最现实、最紧迫的突出问题及短板,为事业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规划》的主要内容
遵循专项规划通用体例,《规划》共包括十一个章节,主要分三个板块。其中:
第一板块,属于《规划》的总论,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总结了“十三五”期间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分析了“十四五”时期面临的重大机遇与严峻挑战,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确定了“系统谋划、标本兼治,源头防控、精准施治,深化改革、强化法治,广泛参与、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提出到2025年安全生产形势趋稳向好、到2035年基本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奋斗目标,以及“十四五”时期要实现的6项具体指标。
第二板块,属于《规划》的分论,是《规划》主体结构,包括第三章至第十章,按照“目标指引任务、任务引导工程”的原则,提出了7个方面的主要任务(织密风险防控责任网络、优化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筑牢安全风险防控屏障、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强化应急救援处置效能、统筹安全生产支撑保障、构建社会共治安全格局),凝练了6类重大工程(重大安全风险治理工程、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工程、救援处置能力建设工程、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实训工程)。
第三板块,属于《规划》的保障措施,即第十一章,从明确任务分工、加大政策支持、推进试点示范、强化监督评估等4个方面,提出了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保障的机制与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