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启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统一安排,近日,北京市安委会印发《北京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集中力量推进重大隐患治理,确保北京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方案》明确,此次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自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时止,按照北京市安委会统筹、行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属地全面落实的原则,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重大隐患治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
1确立一个工作目标
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成果,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特别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啃“硬骨头”,切实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2建立三项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隐患挂账机制。各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各区、各有关单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清单,实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市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清单,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进展。二是建立调度通报机制。市安委会办公室对专项整治工作定期进行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推进工作落实。三是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市安委会综合督导检查组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专项督导检查组,按要求开展督导检查。市安委会办公室每月对事故控制目标进行动态评价,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3明确四项具体任务
一是各区抓紧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整治标准和各层级责任,立即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二是企业针对自身特点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组织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整治内容和工作目标,严格责任分工,深入开展自查整改。三是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指导各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专项整治,制定本部门专项督导检查方案,结合疫情防控形势,认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四是市安委会成立8个综合督导检查组,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于2023年全国“两会”前,对各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一次全覆盖督导检查。
4聚焦八个整治重点
消防方面,扎实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文物古建、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养老机构、工业园区和仓储物流等重大隐患。
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整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以及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重大隐患。全面排查自建房安全隐患,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集中整治。
城市运行方面,持续推进地下管线隐患治理,重点整治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老旧管线带病运行、第三方施工破坏、占压地下管线等重大隐患。巩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成果,重点整治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以及餐饮经营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隐患。
道路交通方面,紧盯旅游包车、“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渣土运输车、物流运输车等五类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
危险化学品方面,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精细化工企业、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化工集中区等重点企业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提升实验室安全条件。
工贸行业方面,巩固深化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成果,重点整治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冶金煤气、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重大隐患。
矿山方面,重点整治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超能力生产、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尾矿库综合治理、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
特种设备方面,强化涉燃气、氨气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滑雪场、景区客运索道以及机场、火车站、轨道交通等人流密集场所电梯的安全检查,持续开展对重点供热企业、重点供热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
《方案》同时强调,商务、文化和旅游、农业农村、经济和信息化、教育、水务、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要分别针对物流仓库安全、文化旅游安全、农机安全、民爆行业安全、校园安全、水利设施安全和水利工程建设、市属企业安全,明确整治重点,扎实开展安全整治,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方案》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本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隐患问题,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切实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对照本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目录,指导各区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分级建立重大隐患台账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集中攻坚,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