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应急管理考试中心关于恢复安全生产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安全生产考试点:
目前,本市各区均为低风险地区。经研究,自2021年9月22日起,本市恢复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考试安排开展工作
按照2021年本市安全生产考试计划,9月无考试安排。为保障考生考试需求,对10月考试时间予以调整。特种作业人员考试时间由7天延长至14天,具体考试时间为10月18日至10月31日;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时间调整为10月30日、10月31日两天,考试报名时间延期至9月30日,现场审核时间为10月11日至10月13日,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25日至10月29日。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各考试点要组织考务人员学习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会考试疫情防控指引(第一版)》,并认真落实有关要求。
(一)严格遵守考场间距要求。各考试点要合理规划考场内应试人员的人数,应确保考生横向纵向间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间距1米以上。候考区域需满足每名考生不少于2.5m2的空间要求;实操考试每个科目排队候考人数不得超过2人,且考生应保持1米以上间距;考试点应安排专人引导考生遵守间距要求。
(二)全面做好考点防疫工作。各考试点要有专人负责在入口处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查验“北京健康宝”;考务人员及考生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口罩、测温合格后方可进入考试点,并在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建立自我承诺机制,考生考前应在防疫承诺书上签字;考试点应配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等必要的防疫用品,并有专人负责设备设施的清洁消毒及考场通风;考试点应如实填写《考试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登记表》和《考生出入登记表》,并留档备查。
(三)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各考试点要制定并落实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方案,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或考务人员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应立即转至备用隔离考场,同时向考试中心报告突发情况,必要时联系120将病人转运至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对于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一律给予停考处理。对于违反上述要求影响疫情防控的考点,一律取消其考点资格。
三、严守考试纪律各项规定
各考试点要充分吸取违反考试纪律考试点的教训,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进一步严肃考试纪律、严格考试流程,对考试点不履职尽责、违反安全生产考试有关纪律的行为,将严肃查处。
北京市应急管理考试中心
2021年9月22日